《黑龙江省互联网医院资质申请条件和牌照办理流程指南》适用于哈尔滨市、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伊春、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绥化、黑河市、大兴安岭等黑龙江省辖区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申请设立互联网医院,或者依托第三方医疗机构设立互联网医院的申请流程、相关费用、以及其他关于申请办理互联网医院牌照的政策文件。
黑龙江省申请设立互联网医院资质的受理条件
根据《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 实体医疗机构自行或者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搭建信息平台,使用在本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应当申请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实体医疗机构仅使用在本机构注册的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可以申请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第六条 实施互联网医院准入前,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与互联网医院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实时监管。第十条 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实体医疗机构拟建立互联网医院,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的,应当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证机关提出增加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的申请。
黑龙江省申请互联网医院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同意的申请书,提出申请增加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的原因和理由;
二、与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对接情况;
三、如果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建立互联网医院,应当提交合作协议。
所需材料清单明细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资格证(执业证)
3、医疗机构设置公示书
4、与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数据接口对接情况说明
5、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6、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7、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8、互联网医院委托协议书(合同书)
9、所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的地址
10、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11、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请表
12、专业设备设施清单
13、设置申请书
黑龙江省互联网医院牌照审批流程

步骤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受理 | 5天 | 核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正式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转入审核步骤。 |
现场核查 | 特殊环节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 | 开展现场审查,根据实际情况核对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根据现场审查报告判断是否符合要求。 |
审核 | 3天 | 核对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
决定(审批) | 2天 |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初步意见,作出审批决定。 | 申请事项符合审批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不符合审批的相关规定,不予行政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