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互联网医院资质申请条件和牌照办理流程指南(费用/资料/时间周期)

日期: 栏目:政策法规 浏览: 全国互联网医院牌照代办一条龙 QQ/微信:4933534

《广西互联网医院资质申请条件和牌照办理流程指南》适用于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等广西省境内省市州县申请设立互联网医院的申请流程、相关费用、以及其他关于广西省互联网医院牌照办理的政策文件。

广西互联网医院资质申请条件和牌照办理流程指南

1、广西互联网医院牌照办理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卫生健康委22号窗口

交通指南:乘南宁地铁1号线至金湖广场站下车C2出口左转步行或骑共享单车沿金浦路至第三个十字路口后右转直行约208m即可到达;或乘公交211路、25路、706路车,在区工商局站下车沿怡宾路向前步行约284m即可到达;或乘604路车在市一埌东医院站下车,步行或骑共享单车往东方向行约300m,在十字路口右转约50m即可到达。

2、广西互联网医院资质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发布,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2017年2月2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2号修改)第二十七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一)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

(二)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三)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

(四)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

(五)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

(六)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3.拟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或拟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的新申请设置的实体医疗机构以及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申请独立设置互联网医院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关要求:在申请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或以互联网医院名义开展服务前,要按照相应标准进行建设评估。申请设置互联网医院或者以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的,应当严格按照《互联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做好建设工作,申请前认真评估诊疗科目、科室设置、人员配置、房屋和设备设施、规章制度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在申请设置登记阶段,相关审批部门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5号)和《标准》的规定进行材料及现场的审核。

3、广西互联网医院牌照办理流程

第一步:提交申请

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齐全的,签发《收件清单表》;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签发《一次性告知书》;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

第二步:受理文件

受理,申报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及有关要求,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并签发《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三步:审查决定

在受理项目申请后,组织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根据审查意见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第四步:颁证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机构,办法互联网医院执业许可证

4、广西互联网医院资质申请所需材料

1、广西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申请书(新设置医疗机构增加互联网诊疗活动或增加“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时提供)

2、独立设置互联网医院执业登记申请书

3、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4、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5、主要仪器设备清单目录

6、房屋建筑设计或业务用房平面图

7、管理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8、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名单

9、房屋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10、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申请材料

11、消毒供应设施配置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置方案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