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互联网医院牌照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指南(所需材料/时间周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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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互联网医院牌照办理条件

《宁夏互联网医院资质申请条件和互联网医院牌照办理流程指南》适用于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等宁夏回族自治区下辖县市申请办理互联网医院牌照指南

1、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十七条第一款: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规范性文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5号)附件1:《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条国家对互联网诊疗活动实行准入管理。第八条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拟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证机关提出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执业登记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同意的申请书,提出申请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原因和理由;

(二)如果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建立互联网诊疗服务信息系统,应当提交合作协议;

(三)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2、申请条件和主管部门受理标准

依托第三方实体医疗机构设置互联网医院的,或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实体医疗机构拟建立第二名称互联网医院的。

3、需提交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互联网医院)

2、与自治区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对接情况

3、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设置互联网医院的批复文件

4、互联网医院拟电子实名认证的临床科室执业医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卫生技术职务证书》等相关证件

5、互联网医院拟电子实名认证的临床科室执业医师花名册

6、互联网医院的专职药师名单

7、互联网医院的医疗质量人员名单

8、互联网医院的医疗安全人员名单

9、互联网医院的电子病历的专职管理人员名单

10、业务使用的网络宽带证明文件

11、具备远程会诊功能的资料

12、具备远程门诊功能的资料

13、具备远程病理诊断功能的资料

14、具备远程医学影像诊断功能的资料

15、具备远程心电诊断功能的资料

16、信息系统实施第三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证明文件

17、互联网医院规章制度

4、申请流程

银川办理互联网医院牌照申请流程图

程序责任处(科室)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方式办理时限
受理
自治区政务大厅卫生健康委员会窗口
对申请人的纸质或网上申报材料的齐全性和合法性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同时在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受理。
审查申报事项是否为该项办理事项,是否具备申请该项事项的条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网上审查或书面审查。
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审查
自治区政务大厅卫生健康委员会窗口
对材料的完整性审查,提出意见,提交责任单位负责人复核。
审查提供材料的完整性,申请事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网上审查或书面审查。
自受理后第3个工作日完成
审查
自治区政务大厅卫生健康委员会窗口
组织专家评审
审查执行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专家评审
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决定
自治区政务大厅卫生健康委员会窗口
窗口或责任单位负责人对行政相对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作出决定。
审查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审查申请事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作出决定。
网上审查或书面审查。
自受理后第25个工作日完成
送达
自治区政务大厅卫生健康委员会窗口
对批准申请的出具《办结通知书》,对不批准申请的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通过短信、移动终端等方式通知申请人领取结果,也可选择电子送达、邮寄送达、代办送达。
书面送达。
书面送达。
不计算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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